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的通告
为促进残疾人就业,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,现就开展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 申报单位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含中央、省属驻丰单位)等用人单位,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.5%,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二、 申报时间
申报年审时间:3月15日至10月31日
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,需申报年审。
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,无需申报年审。
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,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三、申报方式
用人单位可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在线申报或到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线下申报。
四、政策咨询电话:6633807
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
2023年3月15日
丰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
编 辑:李秀霞
编 审:李秀霞
审 核:朱海茶